">
工作研究>> 要闻

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

2024-06-21 15:27:28 来源:中国政协杂志2024年第12期 辽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我有话说
0

  党的二十大对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”作出重要战略部署,并提出“完善协商民主体系”等一系列重要要求,辽宁省政协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“提、立、办、督”各个环节,着力提高深度协商互动、意见充分表达、广泛凝聚共识水平。

  提案中协商,实现“精准发力”

  知省情、懂民情,让知情服务更加周到。在吃透“省情”上下功夫。每年定期召开省政府省政协工作通气会,省政府领导通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,帮助政协组织和委员开拓工作思路,明晰建言方向。在把握“民情”上作文章。在全省创建“辽事好商量,聊事为人民”协商平台,助力提案者通过协商平台,深入了解群众诉求,充分采集提案线索。

  点线面齐发力,让提案培育更加精准。“点”上布局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这个“重点”深入协商,开展提案培育。省委省政府决定全力开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后,省政协积极响应,发布“致全体委员一封信”,号召全体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建真言、出点子、作贡献。“线”上延伸。每年政协全会召开前,通过协商、函询等形式,面向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“双线”征集提案线索。“面”上覆盖。探索拓宽提案培育社会参与面,与辽宁社科院合作,发挥其“智库”“外脑”作用,面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。

  三级联动,让履职引导更加有力。“请进来”研讨。除常规性提案培训外,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,充分交流提案工作经验,深入研讨联动协作机制意见的制定,号召全省提案系统在提案督办等多方面联动协作。“走下去”实践。采取三级政协提案联动履职方式,深入市县开展提案培育调研,探索将市县着力推进的重大事项等内容,有效转化为三级联动推动和督办的提案,通过上下联动叠加用力,共同推动问题解决。

  立案中协商,推动实现“高质高效”

  以四个步骤严把立案审查“入口关”。修订会上提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,进一步规范四个审查步骤:由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预审;由大会提案组成员对预审提案进行初审;由大会提案组副组长共同组成再审组,对初审提案进行再审;召开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,对立案提案进行审定,对不予立案提案进行逐件审核。通过规范审查流程,深入各个环节协商,确保提高提案质量。

  通过两次交办优化提案落地“新路径”。建立省委、省政府“两办”、省法检两院、政协提案委多方协商交办机制,对于立案提案采取二次交办协商,首先由省政协向“两办”进行第一次交办,再由“两办”向所属承办单位进行二次交办,既提升提案交办效力,又明确承办单位各自责任。

  专人协调打出精准服务“组合拳”。对不予立案提案,由提案委员会指定业务强的骨干专人负责告知提案者不予立案缘由。用好“补、改、转”三种办法,逐一与提案者沟通,对有价值但深度不够的提案及时补充完善,对不符合“三性、三有”要求的提案建议作进一步修改,对暂无条件办理的提案及时转为社情民意信息等供党政参阅。

  办理中协商,推动“提案办实”

  引进三方评估,让办理更加“有理”。积极配合省政府引进第三方评估,在充分协商、深入办理的基础上,对疑难提案办理情况开展综合评价,既督促承办单位增强提案办理有效性和针对性,又据实评价提案办理结果,对承办工作已经到位,提案者仍不认同的提案,开展多部门协商查明实情,以组织名义对办理情况提出明确意见。

  注重建章立制,让办理更加“有据”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,推动各承办单位建立完善分级负责的提案办理工作制度。健全提案办前、办中、办后全过程协商制度,制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、提案办理协商会工作规则,配合修订省政府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规则等,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。

  坚持统筹兼顾,让办理更加“有效”。积极创新行之有效、实在管用的方法措施,既要让委员满意,也要看办理实效,向提办双方介绍上情案情,组织承办单位与提案者直接对话,面对面征询提案者办理意见。对疑难提案、反复提交的提案,逐件分析原因,明确要求承办单位一把手牵头办理。对需要跨年办理的部分提案,坚持做到问题不解决办理不停止。

  督办中协商,推动“解决一片”

  高层督办引领,彰显“头部效应”。每年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及督办方案,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阅批,全部重点提案均由分管省级领导领办督办,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特别是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时,延伸带动同类普通提案集中打包,积极协调承办单位以重点提案办理为标准打捆集中解决同类问题,不断扩大办理成果。

  自提自督探索,务求“适销对路”。积极探索开展提案者自提自督的督办模式,形成“调查研究—撰写提案—提案督办”紧密结合、环环相扣的工作程序,组织委员赴承办单位就自提提案及业务相关提案开展督办调研,协调召开委员自提自督协商座谈会,请承办单位面对面听取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和办理质量的意见建议。

  联合发力推进,确保“落地见效”。坚持与承办单位联合开展督办,现场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和督办工作,取得良好效果;积极邀请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参与督办,充分借助其组织优势和集体智慧做好做实督办工作;突出专门委员会督办作用,注重发挥专委会专业性强、联系广泛的优势,确保提案督到关键处、促到点子上。

[责任编辑:张文亮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