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快在全国普遍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
加快在全国普遍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
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、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郑秉文
《 人民政协报 》 ( 2024年05月21日 第 03 版)
2016年我国在15个城市开始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2020年试点扩大到49个城市。由于试点过程中一些重大问题未有明确规定,各试点地区制度设计的差异性较大,政策“碎片化”现象明显。建议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中存在的问题,切实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优化工作,加快建立全国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
建立统一筹资政策。49个试点城市的筹资方式可分为“定额筹资”和“比例筹资”,但无论是哪种方式,其筹资水平都存在非常大的差距。建议尽快规范全国筹资标准,统一规定筹资水平区间,缩小差距水平,体现社会保险的统一性和公平性。
建立独立于医保的独立筹资模式。各试点城市始终沿袭医保基金平移的做法,既不利于医保制度资金的可持续性,也不利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持续性。建议尽快建立独立的筹资制度,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合理分担个人、单位和财政的筹资责任。
对护理服务模式应统一提出要求。试点城市已逐渐形成了三种服务模式,即居家上门服务、入住机构护理、提供现金给付。建议对服务模式提出基本要求,避免长期护理保险蜕变成为“第二养老金”,尽快提高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化供给程度,尤其是大力鼓励发展上门护理服务体系。
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服务制度。目前的长期护理服务难以充分满足护理需求,建议尽快结束试点,适时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将兜底性、普惠性、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向全国。